少校淪詐欺犯?真相是負債百萬急借錢-借錢管道請慎選,4497是您的好選擇
2018-06-08 11:36:39郭姓空軍少校因積欠2銀行共上百萬元,聽信一名自稱銀行代辦公司的「陳姓專員」來電稱可協助申貸,不疑有他便交出4個戶頭存摺、金融卡帳密,不料警方查獲遭詐騙集團使用,郭一審被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判3月,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,郭確實亟需資金才信以為真,逆轉改判無罪確定。
檢方起訴指出,郭姓少校(41歲)2016年6月將其名下台銀、土銀、一銀、台新的存摺及金融卡連同密碼,寄給身分不詳的「王宏仁」、「黃紹惟」,後來警方偵辦詐騙案件,發現8名受害者將錢匯入郭的戶頭,循線查獲,將郭依詐欺共犯送辦。
郭姓少校辯稱,他在外積欠債務,前年接到「富邦銀行代辦公司」陳姓專員來電,誆騙可協助辦理借貸,要備妥名下銀行帳戶4份,其中2份作收入證明、2份是銀行往來紀錄,如此證明還款能力無虞,他為解除個人信用危機、整合負債便答應借200萬元,因亟需借款沒思考太多就交出帳戶。
郭開庭時淚訴自己是基層單位軍官,上級有行政處分,他今年全部的工作績效都白費,「我的人格損失最嚴重」,如果被判刑或易科罰金,前途從此就沒有了。
屏東地院一審認為,政府宣導詐騙多年,且郭姓少校也曾借款,知道正常程序僅須提供存摺影本,認定他有幫助詐欺取財的「不確定故意」,判3月、易科罰金9萬元。
郭不服上訴後,合議庭調查郭積欠2銀行各126萬、39萬元,的確可能因無法再向金融單位借款,才轉向民間借貸;考量他處於亟需資金來源的急迫心態,誤信陳姓專員因此瓦解心防、交帳戶資料,且他是少校軍官有固定月薪,若已知是交給帳騙集團使用,不太可能冒被查獲風險影響日後薪俸、升遷,加上郭並沒獲利,高雄高分院認定他不知情,改判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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