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錢還錢,天經地義
2019-11-18 11:46:10自古以來,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。但不知從何時開始變成了站著借錢,跪著要債?
借錢出去的時候帶著是感恩的心,收回來的時候就變成了仇人!
不得不說,借錢還錢真是一把照妖鏡呢。哪些人值得深交,哪些人不值得來往,一借錢就知道。
01
借錢,可以看出人心
有一種錢,不叫借,而叫詐騙。
多年前,小明和小王本是關係要好的大學室友。大學畢業後,小明在百貨公司當收銀,每天看著琳琅滿目的衣服配件,總想把它們買回家。但苦於沒錢,就常常找小王借。
小王收入還不錯,兩人又是大學同學,所以每次多多少少都會借給小明,知道他收入不高,也從不催他還錢。
就這樣,幾年下來,小王借給小明的錢加起來差不多有20萬之多。
直到小王都結婚了,小明都沒自動提過還錢的事情。有一次小王含蓄的暗示小明:“你知道我結婚要花的錢也比較多……你最近手頭寬餘嗎?”
先開始小明還會客氣的回一句:“你放心,我一有錢就還你。”
到後來就直接變成了:“有必要這樣嗎?跟你借了點錢,天天催!我們這麼多年的友誼,還抵不過20萬塊錢?我真是看錯人了!”
再後來,這事自然也就沒了下文。
最終,小王把小明從好友名單里刪除了。有時候,我們無法用錢衡量全部,卻會或多或少地因此而看清許多東西。
俗話說的好:“路遙知馬力,日久見人心”。
最能判定人心的除了時間,還有便是讓人又愛又恨的錢。
不是每個人都有信用的,錢能衡量人,人也能衡量錢,但錢不能看透人,人卻可以用錢看透人。
02
還錢,可以看出人品
有一種人,明明日子過得比你還好,但就是不還你錢。拿著他人的錢,享受著不應屬於自己的享受。
還理直氣壯的以為:反正他有錢,借錢給我便是應該的!
但凡他人開口說還錢,他們便會罵:“你那麼有錢,借我點怎麼了,真是小氣!”更可惡的是,還會用各種藉口,增加你的罪惡感,雖然你只是想拿回屬於自己的錢。
最終,本末倒置。借錢的人是孫子,欠錢的人反倒成了大爺。
有些人不懂得感恩,覺得你有錢你樂善好施都是理所當然的。仗著沒錢耍無賴,這種人你根本拿他沒辦法,久而久之就不在聯繫了。
不得不說:錢是這個世上最庸俗的東西,可正是這個最庸俗的東西,最能看清人性。
魯迅說誠信是為人之本。
像那些分明可以盡快還錢卻還拖延時間,甚至讓你一再開口催促的人,本身就不是什麼好人。
真正人品好的人,不會讓他人陷入這種兩難的窘境,更不會不顧及他人的感受。只有遵守信用,有借有還,大家才可以和平共處,友誼才能走到最終。
由於他們深知借錢是一種信賴,是一種美德,同時還錢也要講點道德。
欠錢不還的人,看似占了便宜,實際上卻失去了人活著最重要的兩樣東西——信用和人品。
03
借錢是一種信賴,還錢是一種義務
李嘉誠說:什麼最難?借錢。
一輩子那麼長,我們總會遇到困難的時刻。
那些肯借錢給你的人,都是信任你、在乎你的人。
他們不忍心看你低三下四,也不捨得看你愁眉苦臉,所以才會果斷把錢借給你。
曾經看過一句話:“這年頭,肯借錢給你的,都是生死之交”。
所以千萬不要拿錢測是他人對你的好,更不要利用他人對你的信賴,就把借來的錢肆無忌憚的揮霍,
更何況,還錢原本便是應該履行的義務,沒有什麼理由能幫你逃脫欠下的債。
若為了一些小錢就丟了一個誠心對你好的人,不值得。
而那些樂意借錢給你的人,也不應被辜負。
每個人掙錢都不簡單的,我們需要心存感謝。
不要由於金錢,出賣了感情,不要由於利益,失去了信賴。
所以哪怕只欠了他人100塊錢,也一定要記得償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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